您好!欢迎访问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今天是
《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章程》(一)
2017-05-25 00:00:00 阅读量:5261 来源:
 湄中西医发〔2015〕1号
  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理事会
  关于印发《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章程》的
  通    知
  各位理事、监事、医院管理层:
  《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章程》已于2014年11月21日经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并由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通过后,在县卫计局、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进行了备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理事会
  2015年1月3日
  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医院名称: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第三条  医院住所:湄潭县湄江镇塔坪新区。
  第四条  医院法定代表人:姚招其。
  第五条  医院经费来源:财政差额补助。
  第六条 医院开办资金:人民币1565万元。
  第七条  医院的举办单位:湄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第八条  医院的登记管理机关:湄潭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第九条  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由理事会、管理层、监事会组成。医院在理事会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监事会对资产拥有方负责,依法对本单位财务及理事、管理层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作用;工、青、妇等组织,在医院党组织领导下依法开展各项工作。
 
法人治理结构
推荐新闻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塔坪路       电话:0851-24256633(院办公室)

24小时免费急救电话,0851-24233120,13885269120   

24小时投诉电话:15121277600

贵公网安备 52032802001006号 黔ICP备20002653号-1



技术支持:贵州永恒光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