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理事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22日
法人治理结构
----事业单位的美好前程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是指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以依法独立运作、自我管理和承担职责,实现事业单位宗旨和职责为目标,各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治理的组织架构与运行机制等相关制度安排。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创新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核心内容。通过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架构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把政府直接管理事业单位内部事务的相关职能交给理事会,不仅可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也有利于解决旧体制下遗留的事业单位所有制结构和治理结构单一、体制不顺、政事不分、管办不分、内部机制不活、效率不高等问题,有利于扩大事业单位的自主权,解放事业单位的生产力,增强事业单位的活力,形成对事业单位直接有效的外部监督,保证其公益目标的实现。对于促进经济建设和公益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成为湄潭第一家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单位。2014年11月21日14点,县编委办主任霍静、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申茂智、县卫计局局长、党组书记王忠波、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及职工代表、卫计系统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在县政府C区11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县组织部部长、县事改领导小组副组长戴长城、副县长王晓星等县领导出席会议。会上副县长王晓星高亢激昂地宣布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理事会成立并授牌,随后县组织部部长、县事改领导小组副组长戴长城作了重要讲话。
会后,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理事会全体理事、监事在县政府C区5号会议室召开了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理事长、副理事长及监事长,明确了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为建立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理事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报:(电子版)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事改办、县编委办、县卫生计生局,李勰县长、王晓星副县长。
发:各位理事、监事,县中西医结合医院。